<%@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13期

赤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7月2日


赤峰监察分局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
专项监察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力度,赤峰分局决定开展辖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执法活动。

1.专项监察准备

    分局成立了专项监察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监察活动实施方案,从监察内容、时间到监察要求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安排。

2.专项监察内容

    (一)监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监察煤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和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三)监察煤矿六证及特殊工种培训持证情况。

    (四)监察煤矿的安全投入、职工保险及救援情况。

    (五)复核矿井的通风、排水、供电、防灭火、提升运输、综合防尘、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是否健全、合理、稳定、可靠。

    (六)监察煤矿安全检验检测情况。

    (七)监察煤矿各类图纸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将专项监察内容细化,印制成《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检查表》和《安全生产条件专项监察复查表》,以提高专项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专项监察安排

     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了内蒙古煤监局《关于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的通知》和分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审核及日常管理实施细则》,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执法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一是继续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专项监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落实专项监察责任,活动期间分三片监察,各监察室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做好监察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项监察和行政执法。

     三是把专项监察矿井列入月份监察计划同步进行,做到专项监察和计划监察两不误,

     四是将专项监察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确保监察到位。

     五是对专项监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是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执法总结,形成专项监察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