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9期

呼伦贝尔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6月2日


呼伦贝尔监察分局派出特别工作组
深入重点矿区实施重点监察

    5 月28日,呼伦贝尔监察分局在五月份工作例会上,根据四月份监察情况,在五月份监察计划之外对近期工作做出重点安排。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支援四川灾区建设,支持奥运成功举办,决定立即派出两个工作组实施重点监察。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百日安全督查第一督查组在扎煤公司灵泉矿的督查意见,监察二室与事故调查室组成的工作组于5月29日驱车180公里,再次到达扎煤公司灵泉矿对综采工作面防治水进行跟踪监察。上午11时听取了灵泉矿关于综采工作面顶板含水层疏干情况的汇报,并于当天下午深入井下现场,查看了疏干孔的泄水情况和工作面顶板的淋水情况。目前,工作面下顺槽又新打了4﹟、5﹟两个泄水孔,5﹟泄水孔打在开采推进方向距1#泄水孔50米处,泄水量为20立方米/小时,工作面的前部7-18号架间有淋水,采空区顶板跨落已见砂岩,涌水量未见增大,综采工作面的疏干泄水和顶板管理按照扎煤公司预定方案有序进行。督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5月29日临晨六时,由冯伟书记带队的特别工作组,顶风冒雨出发,穿林海,越峻岭,途中短暂停顿吃些便餐,于当天下午4时15分,驱车760公里赶赴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没顾得上安排食宿,也没来的及休息,又行驶20公里直奔煤矿现场实施突击监察。检查未发现建设矿井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迹象,未发现关闭矿井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和非法盗采行为。返回大杨树镇已是晚上10时15分,工作组又立即召开会议,结合突击检查情况,安排工作组的工作进程,并联系鄂伦春旗安监局、经济局和大杨树镇政府,协同配合并指导地方安全监管工作,休息时已是夜间11时48分。

     特别工作组经过六天工作,与6月3日结束此次排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共监察合法矿井7座(其中生产矿井1座,建设矿井6座),已关闭矿井6座。发现问题46条,现场解决问题18条,下达执法文书12份,组织会议2次。工作结束前,与鄂、莫两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交流意见。特别工作组指出,大杨树矿区的煤矿地质构造复杂,从业人员素质和煤矿开采水平低下,安全监管能力不足。要加大煤矿技改力度,严格按设计施工,提高煤炭开采水平;要积极引进技术人材,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调整、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建立煤矿驻矿安全检查站,提高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检查煤矿企业内业管理

与鄂莫两旗地方政府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