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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简报(第八期)
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5月16日
乌海监察分局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
危害专项监察根据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监察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8]19号)要求,我分局于5月5日至5月9日开展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监察活动。
乌海监察分局对这次专项监察工作非常重视,吴月光局长亲自部署安排,责成一名副局长和一名副处级监察专员负责,并将此次专项监察工作列入5月份监察计划。为了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更加扎实有效,分局还邀请了内蒙古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学会的三名同志参加了这次监察活动。
这次专项监察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相关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治理措施与检测落实情况;三是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四是煤矿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情况。这次专项监察工作不仅对国有重点煤矿进行检查,而且还对部分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进行了检查。监察中,采取了既听汇报,又查相关资料,并在现场监察的方式。从监察的总体情况来看,被监察的国有重点煤矿对职业危害工作做得比较好,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和设备配备齐全,培训制度完善,措施得力。被监察的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虽然不同程度地都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差距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和措施普遍未建立,无管理机构。
二、劳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基本都发放了,但个别煤矿没有记载。
三、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没有专人日常监测,也没有日常监测记录,只有50%的煤矿对粉尘和噪声进行了监测。
四、职业卫生培训基本上是空白,只在上岗前对职工作简单讲解。
五、大部分煤矿上岗前对职工进行了体检,但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和体检档案没有存档,健康监护管理不力。
专项监察工作结束后,分局将监察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做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