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13期

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6月30日


乌海监察分局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为了全面总结上半年的各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分局于6月30日召开了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局长吴月光主持,分局全体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局长吴月光、书记刘冠杰传达贯彻了近期上级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文件。

     会议通报了分局上半年各项安全监察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辖区煤矿安全状况。辖区共发生3起死亡事故,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8.2%;二是实施行政处罚情况。上半年实施行政罚款802.29万元,已收缴702.09万元(其中监察罚款250.5万元,事故罚款451.59万元);三是监察计划完成情况。上半年计划监察矿井310矿次,实际监察矿井384矿次,完成全年计划的60%;四是隐患排查、百日督查、监察员包矿责任制等工作开展情况;五是监察执法工作典型经验与做法。

     副局长冯明祥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及目前分局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的不足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局长吴月光对下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是强化监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阿拉善盟煤矿是下半年监察的重点,分局领导也要相应地把工作重心放在阿拉善盟,并指定副局长专门督促、协助监察二室共同搞好监察工作;要加强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共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对“三违”的查处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监察力度;要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从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雨季来临,要开展好井上、下防治水的专项监察。

     二是练好内功,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认真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跟上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形势与要求;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宽严适度,正确使用各类执法文书,文书内容要有系统性,并做到点、面结合;要严格和规范监察执法程序,特别是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听证”程序;要履行好国家监察职责,并从日常监察和隐患排查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能够分析问题的根源与症结所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是廉洁自律,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班子成员、专员、调研员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搞好廉政工作;各室主要负责人要把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全体监察员也要以煤监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时刻警示自己,引以为戒。

     下半年, 全分局的工作重点都要紧紧围绕着“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一中心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