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16期

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7月21日


乌海监察分局修订完善党、政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制度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党[2007]7号)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乌海监察分局在原有的党、政制度汇编(2004年修订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工作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制度更加全面。修订后的党务制度汇编共编制36个制度,行政制度汇编共编制63个制度。其中党务制度汇编新增了《思想道德教育制度》、《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关心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制度》、《执法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守则》等6个制度;行政制度汇编新增了《请销假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安全监察执法计划报批制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应对辖区煤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矿监察员监察实施方案》、《隐患排查治理类制度》等16个制度。

     二、条理更加清晰。分类编制各项制度,党务制度汇编分职责职能类、思想政治建设类、党风廉政建设类、队伍建设类、党员管理类共5类制度;行政制度汇编分职责职能类、综合管理类、财务资产类、监察执法类、隐患排查治理类、事故调查处理类、执法监督类共7类制度。

     三、内容更加规范。此次修订工作,是在总结分局近年来监察执法实践经验,查阅大量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规定,借鉴其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部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力求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上级要求。
此次修订后的党、政制度汇编将在分局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文件下发。分局也将以此次制度修订为契机,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监察执法长效机制,为监察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