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煤矿安全监察简报

第20期

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008年8月20日


乌海监察分局认真做好煤矿防汛工作

    2008年以来,乌海监察分局本着“安排到位、监察到位、落实到位”(三到位)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煤矿防汛工作。

一、安排到位

     1.年初,分局在《关于监察辖区2007年度煤矿事故的通报和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建议》中,向地方政府及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建议做好各自区域内河槽、煤矿采空区隐患治理工作。

     2.汛期来临前,分局在《关于加强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建议》中,建议地方政府在防洪工程施工、防洪物资准备、水患排查治理、水害应急救援、汛期昼夜值班、雨天撤人等方面做好防汛工作。

     3.汛期来临前及汛期,分局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总结、研究煤矿水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及难点问题。

二、监察到位

     汛期来临前及汛期,分局从领导到监察员都全面认真地排查煤矿水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是地面防洪工程、井下排水系统、防汛管理机构等方面,其中地面防洪工程是监察的重点。近年来,由于露天开采、灾害治理工程(包括灭火工程、河槽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采空区塌陷等造成行洪河道、行洪渠破坏或采坑(地表)与井下采空区连通,给井工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上述情况,我分局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分局监察区域内各大河槽及周边煤矿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雨季“灌井”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到位

     针对发现的重大水患,我分局按照重大隐患督办的要求,确定督办人,对煤矿企业隐患治理“五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重大隐患验收核销制度要求,进行隐患核销。

     在发现重大水患的同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共同督促煤矿企业进行隐患治理。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亲自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类难点问题,并成功解决“鄂托克旗宏斌煤矿、乌海市宝成煤矿交界处的季节性河槽(行洪河道)被破坏”这一跨地区重大水患的防洪工程施工难题。在分局的积极跟踪督办之下,该防洪工程于雨季来临之前,全部施工完毕,并经受住暴雨的考验。

     我分局将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国家和内蒙古局“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为遏制辖区煤矿水患事故的发生,为实现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