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总结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
坚决打好隐患治理和管理强矿攻坚战
曹安雅
2008年2月27日同志们:
2007年,是“十一五”开局的第二年,也是上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实现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攻坚年”、“落实年”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通过有效监察和严格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基本实现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奋斗目标,使煤炭产量和百万吨死亡率分别跃升为全国第二。
——2007年全区原煤产量3.5亿吨,与2002年和2006年相比分别增加2.4亿吨和5242万吨、分别增长218%和18%;矿井数量由2002年的1289处锐减到606处,减少了683处,减少53%。
——2007年全区煤矿累计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5起、死亡69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8人。其中:乌海分局监察区域发生事故9起、死亡19人(非法盗采2起、死亡5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11人,辖区内过去事故多发的乌海市首次实现了地方煤矿全年无事故;包头分局监察区域发生事故10起、死亡17人(非法盗采1起、死亡4人),比控制指标少死亡12人,辖区内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实现零死亡;赤峰分局监察区域发生事故9起、死亡19人(探矿1起、死亡3人),与控制指标持平;呼伦贝尔分局监察区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14人,比控制指标多死亡8人,辖区内兴安盟实现零死亡。2007年与2002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63起和97人,分别下降64.3%和58.4%;2002年全年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2起、死亡28人,2006年发生重特大事故1起、死亡21人,2007年重特大事故为零。
——2007年全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197,与2002年和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1.163和0.008,降幅分别为86%和4%。
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代表局党组对去年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今年的总体思路和安排意见。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的工作,概括讲就是“两个严把,五个到位”。
(一)严把技改整合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参与并全力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和技改整合工作,促使全区煤矿办矿水平明显上了一个新台阶,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截止2007年底,全区煤矿数量606处,设计能力5.89亿吨。其中:设计能力30万吨以上1000万吨以下的大中型矿井502处,占矿井总数的82.8%,设计能力达3.58亿吨,占总能力的60.8%;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矿井14处,占矿井总数的2.3%,设计能力达2.19亿吨,占总能力的37.2%。煤矿技改整合速度快、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优化升级和做大做强的特点十分突出,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关,提高煤矿安全准入门槛。在我区现有的606处煤矿中,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03处,其中获得批准进行改扩建的223处。由于2006年上半年我区集中关闭、整合了一大批生产规模小、开采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去年下半年以来,“三同时”审批工作较为集中。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审批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审查办法,从审查权限、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查纪律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局对254处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批,基本完成了技改整合项目的安全专篇审查任务,并对65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验收,不仅促进了我区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进度,而且为煤矿的长治久安创造了条件。
(三)落实责任,包矿到岗,监察执法到位。2007年,我局系统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828份,查出事故隐患7866条,已完成整改7497条,整改率97.5%,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14条,已完成整改188条,整改率89.5%。行政罚款1391.85万元,实际收缴1291.45万元,收缴率93%。在完成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同时,各分局和机关有关业务处室还加强对煤矿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突出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落实“五一”、“十一”黄金周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党的十七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一是推行计划监察制度,形成监督机制。2007年,按照国家煤监局有关制定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首次推行了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制度,对全年监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按照年度计划编制了月计划,细化分解安全监察任务,包矿到岗,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三项”监察,使安全监察更加规范有效。2007年,各分局和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实际监察各类矿井2616次,监察覆盖率达100%。其中,局本部计划监察矿井459矿次,实际监察471矿次,完成计划的102.6%,监察覆盖率100%;呼伦贝尔分局计划监察矿井239矿次,实际监察257矿次,完成计划的107.5%,监察覆盖率100%;赤峰分局计划监察矿井355矿次,实际监察400矿次,完成计划的112.7%,监察覆盖率100%;包头分局计划监察矿井592矿次,实际监察794矿次,完成计划的134.1%,监察覆盖率100%;乌海分局计划监察矿井562矿次,实际监察694矿次,完成计划的123.5%,监察覆盖率100%。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去年,我们全面推行了隐患排查制度。为了把隐患排查和安全监察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按照赵主席的指示精神,我局起草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察办法》和《煤矿分片包矿安全监察责任制及奖惩办法(试行)》。这两个办法将在这次会议上讨论通过,随后下发执行。乌海分局对内细化领导分工,配套奖罚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对外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政府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包头分局全年紧扣“一个围绕”、“二个坚持”、“三个强化”和“四个原则”开展工作;赤峰分局把抓好“八项工作”、实现“三个结合”、推进“三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呼伦贝尔分局把“四大体系”建设及实施作为全年工作突破口。三是强化基础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的战略要求,去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两个指导意见,结合深化整顿关闭、严格整合技改等工作,围绕如何依法监察、有效指导和广泛监督,进行了积极探索。首先,对现有单井保留煤矿,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加强对持证条件的检查;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其次,按照“六对照”强化现场监察,督促煤矿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六对照”就是:对照文件查身份,对照制度查管理,对照大帐查投入,对照技术文件查现场作业,对照《特别规定》查隐患,对照设计查施工。第三,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帮助煤矿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去年,各分局和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本着“信息支持、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法律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多这一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服务。服务的范围大到矿井的采场布置、通风系统、灌浆系统、设备选型等,小到地面消防水池的大小、风门的制作安装、作业规程的编制等。这一系列工作,有利地促进了我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树立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人员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监督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水害治理、放顶煤开采和煤矿复产三项内容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集中监察执法活动;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对每次查出的安全隐患,我们严格按照隐患排查的有关规定,责任到人,紧盯不放,直至整改落实为止。
(五)安全培训、检测检验和监测监控工作创出新水平,技术支撑到位。去年,全区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累计培训人员62992人,其中我局直属的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由单一的为煤矿服务,拓展到非煤矿山领域,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0期,培训人员17095人,比去年同期多培训1400人。特别是首次对22725位农民工进行了培训。在全区煤矿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培训人数和质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矿用产品、职业危害等检测检验工作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我局直属的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为59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出具检测检验报告7591份,比去年同期增加6790份,向企业反馈整改意见27份共48个项目,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各类煤矿已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乌海市集中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稳定,阿拉善盟和鄂尔多斯市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已进入调试阶段,呼伦贝尔市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保障作用。
(六)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展,组织保障到位。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造就一只高素质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去年以来,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发扬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二是对四个分局全年进行了2次执法监督检查。这是自我局组建以来进行的首次业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三是开展干部和安全监察业务培训。去年,共举办3期执法监察知识更新培训班,对全体安全监察人员进行了一次轮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年共有40多人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8人参加出国培训。四是结合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选配4名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选调1名基层干部到局机关任职,调入4名分局年轻干部到局机关工作,把机关人员协调组织的工作作风带到基层,把基层丰富的实践经验带回机关。严格程序,顺利完成了局属事业单位和分局缺额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五是完善电子文书系统,实现电子文书网上共享,开展文书评比活动,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六是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围绕监察执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了局级责任人、牵头部门以及参加单位,做到了任务、人员、责任“三落实”、“三到位”。到目前为止,从省局到分局全体安全监察人员未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一人因为廉政问题受到处分。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其他工作到位。去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积极筹措资金,补充监察车辆、监测仪器、电脑等办公设备,为安全监察创造条件。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建立了多个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执法监察信息共享。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完成了办公楼、会议室内外部装修和电梯、供电线路改造,改善办公条件;津补贴等按新标准发放到位;住房公积金按新基数合理上调;离退休老干部就医难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总的看,2007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一年,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上届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仅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而且开始步入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体安全监察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回顾上届政府五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只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一套有效的措施,安全生产的重点和方向就能突出明确。五年来,我们坚持贯彻落实“两个攻坚战”和“关闭整顿、技改整合、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大多数煤矿由小做大、由大做强,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二是只要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就能见到实效。五年来,我们全体安全监察人员不怕苦、不畏险,始终战斗在矿区和井下第一线,全区煤矿从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偏大到起伏不定、再到趋于基本稳定的过程,说明我们的努力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是只要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安全监察体制就能得到有效发挥。五年来,我们在理顺机制、强化培训、完善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改进,使现行的垂直管理体制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
四是只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安全监察基础就会牢固。五年来,我们不断地坚持学习教育,树立吃苦耐劳、专研业务的求真务实精神,队伍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与地方各方面的协调能力不断增进,各方面对我们的信任度不断增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一是顶板、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发生顶板事故13起、死亡20人,发生瓦斯事故7起、死亡24人。这两类事故的起数占事故总量的57%,死亡人数占总死亡数的64%,预防瓦斯和顶板事故是我们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对盗采、偷采行为缺乏有效协同地打击手段。去年,因偷盗采造成了3起共死亡10人的事故。假技改、真生产现象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
三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潜伏的危机和形势认识不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死亡事故的发生几乎都是因“三违”造成的。
四是安全生产隐患依然突出。目前全区600余处煤矿企业中,经济组成成份十分复杂,有相当多的煤矿,企业出资人和经营人是分离的,企业以包代管问题突出,有些单项工程多以承包形式出现,内行与外行之间管理认识上的差异,经济分配方面的差异,使现场管理人员出现职责不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隐患。
五是小煤矿地技改整合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软肋。一些煤矿能不能从地质储量、矿井生产系统、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整合到一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实施不好,将会产生更多更大的安全隐患。
六是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建局已近八年,个别同志在煤矿安全监察上存在着厌倦情绪,表现出工作不细、基础不实的问题。
二.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是自治区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任务的关键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再次为安全生产明确了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需要我们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十一五后三年全区工业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煤炭工业将重点做好四各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适度控制煤炭开发强度和适度放缓煤炭产量增长速度。坚持以运定产,以转化定产,努力提高就地转化比例。
008年煤炭产量控制在4.2亿吨以内,2010年煤炭产能控制在6亿吨左右。到2010年,煤炭洗选比重达到60%以上,煤炭就地转化率达50%以上;二是继续做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生产力工作。2008年再关闭小煤矿40处,关停落后产能600万吨。到2010年,单井规模在30万吨以下的126处煤矿要全部退出市场,使全区井工矿平均单井规模由2007年的70万吨提高到100万吨以上;三是加快推进采煤机械化步伐。2008年单井规模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到2010年底,单井规模6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现高档普采,煤矿平均机械化程度达90%以上,60%以上的煤矿实现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2008年底前,全区350处以上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到2010前,全区所有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按照这一要求,2008年,全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管理强矿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把我区打造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的要求,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产业布局集中化、企业集团大型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工作目标:完成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0%。
奋斗目标: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之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5之内。
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强矿固基原则,坚持源头治本原则,坚持服务到位原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2008年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抓好“四项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1.规范监察,靠制度执法,实现由计划监察初见成效向长效机制转变。一是继续严格执行监察计划申报批准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书制作程序,拓宽电子文书使用范围;三是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加大对执法情况的内部检查考核力度;四是在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各监察分局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帐,实现实时跟踪监控,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五是出台和全面实施重大隐患排除和包矿到人责任制及奖惩办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监察到位。
2.深化监察,靠深度推进,实现由一般监察向管理强矿监察转变。一是强化对煤矿大系统的监察;二是加大对劳动组织管理的监察;三是深化对人员培训情况的监察;四是全面对安全技措费用提取情况进行监察;五是开展对职业危害情况的监察;六是在阿拉善等地区落实“四位一体”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推广突出煤层下开采保护层、开拓专用巷道进行瓦斯预抽采和综合利用等区域性防突技术。
3.重点监察,抓点带面,实现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排查隐患转变。一是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监察,对去年发生事故较多的阿拉善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实施有针对性的监察;二是对重点煤矿进行重点监察,特别是对整合技改煤矿实施有针对性的监察;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察;四是对重点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监察,积极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员,严禁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五是规范完善矿井瓦斯检测监控和区域联网系统,确保正常运行;六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历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行为;七是落实两个《指导意见》,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工作。
4.围绕中心,提高服务,实现由被动服务向扩宽思路、提高水平、发展壮大转变。一是提供技术支撑作用的信息中心、培训中心要努力扩宽思路,提高服务水平。承担后勤保障任务的服务中心要发展壮大;二是其他非业务处室要围绕执法监察这一中心开展工作;三是业务处室及其监察人员要全身心投入到执法监察中去,利用专业技术优势,主动为煤矿排忧解难。
(二)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做好队伍廉政建设。
1.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对监察执法工作的政治领导和监督保障作用。要加强对党员的党章和宗旨意识教育,使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有更大的改观。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政议事和工作规则,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学习领导科学,提高领导水平,增长带队伍才干。要注意把握队伍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职工生活,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2.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要狠抓学习,建设学习型队伍。制定学习规划,细化学习内容,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安全技术,做到组织、内容、责任、效果“四落实”。要“开门办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使每一位同志都掌握过硬的监察执法本领,培育“专家型”监察员。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在监察中学习,在执法中提高,在锤炼中发展。要强化忧患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廉洁奉献的作风。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条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间断进行警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防线。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责任制寓于监察执法当中。抓好“三重一大”、安全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事项和环节的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开展“九条纪律”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重点防范领导干部利用职务职权谋取私利和监察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三.近期需要立即开展的几项工作
今年春节期间,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在抗灾保煤的会战中,按照自治区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和“三个确保”要求,我局系统积极行动,迅速调整了春节期间各分局的监察工作,局领导24小时值守,包头和乌海两个分局春节期间不休息,始终坚持在一线,承担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任。这期间,在167处煤矿开足马力生产的情况下,没有出现超能力生产、没有出现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没有出现乱采滥挖盗采资源等现象。截止2月13日,全区电煤产量同比增加2倍,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44天无事故。期间,先后召开了15次现场安全工作会议,查处煤矿146矿次,发现安全隐患584条,现场处理483条,对3处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有效确保了电煤生产。
这次救灾生产是对我区煤矿企业的一次考验,同时一些煤矿在全力生产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大部分地方煤矿虽然能力与国有煤矿相当,但仍延用旧的管理模式,实行春节、农历七月十五等传统节日放假的做法,造成人员不固定,煤矿频繁停工、复工,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二是部分煤矿仓促开工,准备不足,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三是技改后的矿井特别是地方煤矿不能正常满负荷生产,各生产环节的管理跟不上。四是部分煤矿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严重制约煤矿正常生产。
针对抢险保煤工作中暴露来的问题,根据去年3月份发生3起死亡7人、分别占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4%和10%的特点,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近期需要立即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春节后煤矿停产检修及复产工作的安全监察工作。对于放假与停产检修的煤矿,要严把复产验收关,坚持“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验收合格一处,准予生产一处,特别要督促煤矿按规定做好排瓦斯、排水工作。对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要逐矿落实复产验收时间安排,做到严格有序恢复生产。
(二)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检查煤矿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号)情况;检查节日和“两会”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的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和其他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等情况,严防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三)在全国“两会”前启动“隐患治理年”和我区的“管理强矿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煤矿强化管理的监察计划,确保“两会”期间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一是把隐患排查和包矿到人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对2007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三是按国务院要求安排全年的隐患排查工作。
同志们,2008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已取得的成绩,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我们的持续不懈努力,再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水平。